第18章 明信片和光盘

那年夏天是地下街有史以来最安静的一个夏天。

日光灯管还是那排日光灯管,有几根坏了的终于换了新的,不再闪了,但新灯管的色温和旧的不一样,冷白里偏青,照在走廊的水泥地面上像铺了一层薄薄的霜。

老王店里的音箱音量调低了一半,陈奕迅的《十年》终于被换掉了,换成了一盘新买的盗版合辑,第一首是朴树的《那些花儿》,第二首是莫文蔚的《盛夏的果实》,翻来覆去地放,放到后来连老王自己都忘了歌词是什么。

但地下街的安静不是因为日光灯管换了,也不是因为老王的音箱调低了音量。

是因为金吉那辆改装摩托车的引擎声消失了。

那辆红黑色的、排气管换了粗管的、发动起来整条走廊都在震的摩托车,自从那天傍晚金吉把它从派出所门口骑回来以后,就再也没有发动过。

它停在地下街入口旁边那个老位置上,轮胎底下压着一层从入口吹进来的梧桐叶。

先是嫩绿的春天的叶子,然后是深绿的夏天的叶子,最后是一片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枯黄的叶子。

没人去扫,也没人去碰。

金吉不进车间了,也不去修车铺了。

职校那边请了假——他哥帮他请的,说家里有事。

金吉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窗帘拉着,门关着,偶尔出来上厕所,偶尔去厨房倒一杯水,偶尔在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坐在床沿上盯着手里那只歪歪扭扭的“金”字头盔发呆。

金吉爸金妈从深圳赶回来了,金吉妈一进门就看到卷帘门紧闭、儿子房间的门关着、门口放着一盒没动过的盒饭,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

她端着刚炖好的排骨汤去敲门,敲了很久里面才应了一声——“放着吧。”隔着门板传出来的声音又闷又哑,金吉妈端着那碗排骨汤的手微微发抖。

陶叶每天去收饭盒的时候会远远看一眼那辆停在入口旁的摩托车。

黑色的头盔还挂在车把上,“金”字被风吹日晒得又淡了一点。

金吉以前每隔几个月就会拿白漆重新描一遍那个字,现在已经好几个月没描过了。

她站在摩托车旁边,伸手把头盔上的落叶一片一片摘掉。

梧桐叶子已经脆了,一捏就碎,褐色的碎片从她指缝间簌簌地掉下来。

她低头看着自己身上那件最普通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,衣柜里那三条洛丽塔裙子——粉色那条是美琳姐做的,浅蓝那条是叶翼柯送的,鹅黄碎花那条是金吉买的。

三条裙子并排挂着,挂了一整个夏天,她一次都没穿过。

每天早上打开衣柜拿T恤的时候会看到它们,然后把柜门关上。

她不再去天台了。

也不再接叶翼柯的电话。

叶翼柯打过很多次,她每次看到屏幕上那串没存名字但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号码亮起来,都只是把手机翻过去屏幕朝下放在柜台上,等它震完了,再把手机翻回来。

短信也来了一些,她没回。

不是不想回,是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身份回。

金吉他哥找过她一次,他在服装店门口站了很久才走进来,没有骂她,没有指责她,只是坐在柜台旁边的塑料凳上,两只手交叉放在膝盖上,低着头看着自己那双磨得鞋底都快平了的皮鞋。

他比金吉大,戴着眼镜,衬衫袖子卷到手肘,手臂上沾着粉笔灰——他在学校一边读书一边做助教,晚上还要去图书馆打工。

他跟陶叶说,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金吉,因为他在金吉最需要榜样的时候不在他身边,只能在电话里骂他不上进。

但金吉不上进不是因为懒,是因为金吉从来不觉得未来有什么值得期待的东西,直到陶叶点头说“好”的那天晚上,金吉给他打电话说“哥,我有女朋友了”,语气里的高兴比小时候收到第一辆玩具摩托车还多。

现在那些期待都没有了。

“我不是来怪你的,”金吉他哥说,声音很轻,和他骂金吉时那种恨铁不成钢的语调完全不同,“我就是想问问你,金吉他——他以后怎么办。”他没有等陶叶回答,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没有答案。

他站起来走了,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,“那小子从来没哭过。我骂了他十几年他都没哭过。”

而叶翼柯是在这年夏天被送进医院的。

不是他主动去的——他在公寓里三天没有吃任何东西,只喝水,躺在沙发上,反复地看手机里那张从照片上剪下来的陶叶的侧脸。

她闭着眼睛,睫毛低垂,枕着他的枕头。

这张照片是他唯一没有删掉的——他把原版照片给金吉看了以后,在回来的出租车上把所有的照片都删了,唯独留了这张。

他把陶叶的侧脸设成了手机壁纸。他妈妈来看他的时候,他用抱枕挡住茶几上那张没藏好的白色纸片,但她已经看到了。

她看到的不只是那张纸片,还有他瘦得只剩骨头的脸,还有他眼神里那种比冬天更灰的东西。

她当场打了个电话给她的一个朋友——那个朋友的丈夫是医院的内科主任。当天晚上,一辆救护车停在了老居民楼下。

洗胃的过程叶翼柯不记得太多。

他只记得冰冷的橡胶管从喉咙里插进去的感觉,记得自己条件反射地干呕,记得护士按着他的肩膀说“别动别动”,记得天花板上日光灯管和地下街的嗡嗡声一样刺耳。

然后就是白色的天花板,白色的床单,消毒水的气味,和他十几岁被摩托车撞伤膝盖那次住院闻到的气味一模一样。

他妈妈坐在病床边,脸上的妆全哭花了。

她握着他的手,那只手以前弹吉他的时候手指修长有力,现在只能无力地搭在白色被子上,手背上的青色血管清晰得像一张褪色的地图。

“翼柯,”她说,声音在发抖,但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很平静,“妈妈带你去别的地方好不好?去日本,你之前不是一直想去日本吗?去看医生,去换个环境——妈妈求你了。”

叶翼柯转过头来看她。

她的眼眶红红的,法令纹比同龄人深得多,但依然是个漂亮的女人。

她的手很小,握着他的手的时候用力到指甲都泛了白,好像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。

他想起小时候她也是这样坐在他床边——他发烧的时候,他被摩托车撞伤膝盖缝了三针的时候,他刚从派出所被放出来她来接他的时候。

她总是在他受伤的时候出现,但她从来不知道怎么阻止他受伤。他自己也不知道。

“妈,”他说,声音还是很轻,但比前几天有力气了一点,至少能说完整的一句话了,“我没事。”

他没有答应她去日本。

他也没有说不去。

他只是转过头继续看着天花板,手指在她手心里轻轻动了一下,像是想握回去但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资格握。

出院以后,叶翼柯没有回地下街。

他妈妈把他接回了美容院楼上的那套两居室,每天盯着他吃饭吃药。

他慢慢能吃东西了,先是粥,然后是面条,然后是米饭。

体重回来了一些,但还是很瘦。

他在地下室里弹断了的那把吉他被他的鼓手修好了,重新上了弦送到他公寓门口。

他打开门看到那个黑色的吉他盒靠在走廊墙壁上,上面贴了一张便签——“鼓手留:叶哥,等你回来排练。”他把吉他盒拎进房间,放在角落里。

没有打开。

他开始给陶叶寄明信片。

不是信,是明信片。

每一张都是日本原宿的街景——五颜六色的店铺招牌,穿着洛丽塔的女孩走在阳光下的竹下通,表参道两旁的榉树和玻璃橱窗。

他以前在陶叶房间的墙上看到过这些图片,那是美琳姐从日本寄来的杂志上剪下来的,被她贴在床头,边角都贴皱了。

他买明信片的地方是城东一家专门卖进口文具和明信片的小店,他在康复期间每天下午会出门走一段路——医生说他需要适当的运动——然后就走到了那家店门口,挑一张原宿街景的明信片,付钱,回家。

他不写任何字。

只在背面写上陶叶的地址——地下街服装店的地址,他能默写出来,和他在派出所门口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挡在面前的那个位置一样清楚。

然后贴上邮票,投进邮筒。

寄出去的不是信,是一份无声的答案。

他还活着,他没有再碰那些白色粉末,他记得她说的那句话——“你答应我。”

陶叶每隔一两周就会收到一张。

她从一堆服装批发订单和缴费单里翻出这些明信片,每次看到那个没有署名但一眼就能认出的字迹,心跳都会漏一拍。

她把它们按日期排好,收进衣柜最深处,和那条再也穿不下的粉色洛丽塔放在一起。

她没有回信,但她也没有扔掉任何一张。

金吉收到的不是明信片,是一张光盘。

那张光盘没有封套,白色的盘面上用黑色记号笔写了两个字——“金吉”。

字迹和陶叶收到的那张光盘上的“叶子”出自同一只手,只是这两个字写得更用力,笔画的边缘有轻微的颤抖,像是写字的人把手腕按在桌上用力到指节发白才写下来的。

大刘把光盘交给他的时候,说是叶翼柯托人转交的。

金吉接过来的时候面无表情,只是看了那张光盘一眼,然后放在床头柜上,放了三天没动。

第四天晚上,他终于把光盘放进了DVD播放机里。

十四寸的电视屏幕上先是一片黑,然后出现了一行字,白底黑字,没有音乐,没有画面,只有一段录音。

一把吉他,没有歌词。

旋律很轻很柔,像有人用指尖蘸着月光写字。

金吉认得这段旋律。

那是天台上的火烧云,是三个人挤在一起的歪歪扭扭的字,是砂锅米线店里沸腾的白汽和第三把椅子上那个总是迟到的人。

那是叶翼柯写的《地下街的天使》。

录音的质量不太好,能听到背景里有细微的沙沙声,大概是他在公寓里拿录音笔录的,旁边可能还放着一杯没喝完的水,窗外偶尔有汽车驶过的声响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。

吉他声从头到尾只有一把,没有贝斯,没有鼓,没有地下室里那种嘶吼的摇滚,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关了灯的房间里,对着录音笔录完了这首他写给她的曲子。

曲子放完以后,光盘里还有一段空白。

大概十几秒,只有录音笔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窗外汽车的鸣笛。

然后叶翼柯的声音响起来了。

“这首曲子叫《地下街的天使》。”停了很久,像是在想措辞,又像是在等自己的声音不发抖了再说下去,“写的时候没想到会写成这样——最开始只有一段旋律,在天台上弹给陶叶听的时候还没有名字。后来金吉说叫《砂锅米线之歌》,我觉得太蠢了。”又停了一下。

沙沙声还在继续。

“对不起。这三个字应该在很久以前就说。派出所门口我说了不该说的话,后来又在你的地方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你不欠我什么,陶叶也不欠我什么。”他的声音在这里顿住了,像是在看着什么——也许是窗外地下街的方向,也许是录音笔上跳动的红点,“我走以后,你好好照顾她。她不知道什么是喜欢,但她从来不想伤害任何人。你比我更早明白这个。这个曲子是写给她的,也是写给你的。天台上那个位置,以后都是你的了。”

录音在这里结束。没有再见,没有署名,只有戛然而止的沙沙声和电视屏幕上跳出来的“播放完毕”四个字。

金吉对着屏幕坐了一整夜。

他把遥控器拿在手里,反复地按重播键。

第一次从头到尾又听了一遍,第二次只听那首曲子的吉他部分,第三次停在他叫陶叶名字的那一句。

凌晨三点的时候他把光盘退出来,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——白色的盘面,黑色的“金吉”两个字,背面反射着电视屏幕的微光,能看到他自己的脸映在光盘上,眼睛是红的。

他没有把光盘放回封套里,而是把它放在床头柜上,和那只还在转圈的音乐盒并排放在一起。

三个人在同一座城市的三个不同的角落里,各自熬着各自的夜。

金吉的房间里,电视屏幕已经蓝屏了很久,他坐在床边,手里的遥控器早就没电了。

叶翼柯的公寓里,他坐在阳台的折叠椅上,吉他盒靠在旁边还是没有打开,他仰头看着被城市光污染染成橘色的夜空,想起了第一次在天台上弹这首曲子时,火烧云从橘红变成暗紫,金吉坐在矮墙上嚼口香糖,陶叶的裙摆被晚风吹得一晃一晃。

陶叶的房间里,床头柜上的灯亮着,她翻开衣柜最深处,把那些明信片一张一张按日期铺在床上——原宿竹下通,表参道榉树,涩谷十字路口。

收件人都是“陶叶”,寄件人那一栏永远是空白,每一张都准确无误地寄到了地下街的服装店。

她把第一张和最后一张并排放在一起,中间隔了一整个夏天。

然后她拧了一下音乐盒的发条,《致爱丽丝》在安静的房间里响起来,穿裙子的小女孩转了一圈又一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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