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怜青自小便是个大方慷慨的性子,从不吝啬于将自己的东西与他人分享。
皆是因为她有个对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爹,在她能跑能跳的年纪,见天的带着她到处疯玩,没把她当女娃养,也没把她当男娃养,捎带上她就如同在腰间别个饰物一般稀松平常,没什么讲究。
她对新鲜事物总是抱有极大的热情,可接纳的东西多了,那些探索欲就衰减许多,也就很难专一而长久地喜欢一样物什,往往得手后不久就丢开了。
因而每每有弟弟妹妹向她讨要东西,她娘尚且替她藏着护着,她反倒没什么所谓,都是玩剩下的、腻味的旧物罢了。
就连对人也是如此,在她认清现实将昔日爱侣划作旧人的时候,便干脆利落地把他放下了,她接受了来自身体的“警告”,离陆峥远远的,不想再体验那种“痛心”的感受,她自然也好奇自己是如何与陆峥分道扬镳的,倘若真相曲折而痛苦,她便没了探知欲,她以为自己会需要几天时间去忘却旧情,事实上当日夜里她就在陆循的口中感受到了极致的欢愉。
她娘说的也许是对的,她大抵是个不恋旧的人。
同时她也是个极其怕麻烦的人,素来安于现状,她甚至想过这次失忆或许就是老天注定要她忘记一些事情,何必劳心费力地想起来,倘若世上真的存在一个叫瑾娘的女子,且与她的丈夫诞育了一个儿子,她该如何自处呢。
理智上她想相信陆循,这具身体又对他这样依赖,可她总得考虑最坏的结果,同陆循坦白失忆之事时,她是提了瑾娘的,他只是皱了下眉,再没别的反应,方怜青自小就弄不懂陆循在想什么,如今他做了官,更是喜怒不形于色,就更不懂了。
或许没失忆前的方怜青是懂的罢,她爹说过,与人相处不必事事刨根问底,得留有余地,没人经得起抽丝剥茧地盘问,装傻充愣是她爹的处世之道,那么,对待陆循也要如此吗?
方怜青这样想着,人已经来到了甜水巷巷尾的孙记酒肆,她以前是这里的常客,店家心思活泛,除了卖酒以外,还做些醪糟圆子、酒酿甜汤等汤饮,因着手艺好,也吸引了不少高门娘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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